我买了一双七天没有理由退款的鞋子,商家直接
杭州市临平区律师
2025-04-17
您提到只是试穿了鞋子,鞋底脏了,但并未造成鞋子严重损坏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,但需保证商品完好。试穿导致的鞋底轻微脏污,通常不被视为严重损坏,应属于可退货范围。商家直接要求赔偿可能不合理,建议先与商家协商,若协商无果,可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或提起法律诉讼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您作为消费者有以下权利可以维护:1.七天无理由退货权,但需保证商品完好;2.知情权,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信息;3.公平交易权,不受欺诈、胁迫等不公平交易行为的侵害;4.索赔权,因商品或服务问题导致财产损害时,有权要求赔偿。若商家侵犯您的合法权益,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商家坚持要求赔偿,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1.提供购买证明及商品完好证明,如购物小票、商品照片等;2.强调《民法典》中关于消费者退货权利的规定;3.尝试与商家协商达成和解,如部分退款或换货;4.若协商无果,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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